很多劳动者将“劳务派遣”和“劳务外包”看作是一样的,但实际 上两者之间有很大区别。
1、两者适用法律不同。劳务派遣适用《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,在工作过程中,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劳务派 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《劳动合同法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劳务外包适用《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即发包 方和承包方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,发包方 对劳动者基本不承担责任。
2、两者对 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。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,主要由 用工单位直接管理,要遵守 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劳务外包中的劳动者,主要由 承包方直接管理,发包方 不得直接管理劳动者。
这一点,是劳务 派遣和劳务外包的核心区别,劳务外包中,发包方 的要求和指令应下达给承包方,而不是劳动者。
3、两者用 工风险的承担者不同。劳务派 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,用工单 位作为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,需承担 一定的用工风险。劳务外包中,发包方 与承包方自行承担各自的用工风险,各自的 用工风险完全隔离,也就是 说承包方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方无关。
“劳务派遣”和“劳务外包”的共同之处在于,用工单 位或发包方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。